安徽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
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
第一条: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保字[2004]23号文件及第一临床学院院党字[2005]02号文件精神,结合本年级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: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办公室负责本年级宣传和教育工作,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安全管理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营造整洁有序,安全文明的宿舍环境。
第三条:年级辅导员定期对学生集中进行专题安全方面教育,各小班要及时学习学校下发的各种文件,学习内容要有记录,缺席同学说明理由并补充学习,有班长负责.
第四条:在本年级学生内实行大班正副班长、小班长、寝室长三级安全工作网络,贯彻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司其职,定期检查宿舍安全情况,需要工作记录,各班班长是第一安全负责人,对本班安全工作负责。
第五条:本年级内由大班副牵头,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。在班长监督下,寝室长每天对本宿舍安全情况清查一次,一周上报一次年级办公室工作记录。如有以下情况者,必须立即制止并向辅导员报告:
1、外宿不归者;
2、在宿舍使用电炉,热得快,电熨斗,电饭锅,酒精炉,床头灯,液化气灶,无3c认证的用电器等;
3、在宿舍抽烟者;
4、在宿舍使用明火者;
5、在宿舍打麻将者。
第六条:1:认真执行本细则者,宿舍无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,本年级将按一定比例对学生宿舍进行物质奖励,加一定德育积分,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。
2:对检查工作不力,造成安全事故,各级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。
第七条:本年级所有学生应积极学习并认真履行03医本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。
第八条: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按第一临床学院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《安全卫生检查实施细则》及第一临床学院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《安全卫生检查评分表》执行。
第九条:本细则由第一临床学院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2003级临床康复医学本科办公室
2005年3月18日 |